科研办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院内通知 > 通知文件 > 科研办 > 正文

关于做好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日期:2023-02-15
  • 浏览次数:

各位申报老师:

日前,省教育厅关于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拟推荐申报成果正在公示,现就做好我校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材料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我校列入省教育厅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拟推荐申报公示名单的成果清单见附件。

2、纸质申报材料报送

1)申报评审表

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(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其中《申报者郑重承诺》中的“申报者签名”处要签字(注:首页关于启用宏的说明页无须打印)

请申报人于2023年2月20日先行报送一份申报评审表到校社科处统一盖章,2月21日申报人可过来取盖过章的申报评审表原件,并再复印6份,同时,在加盖红色公章的那份申报评审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标注“原件”字样。

  2)申报成果

  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
 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(可用复印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版权页、正文,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。

  (3)相关证明材料

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,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;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
4申报材料装袋要求

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,文件袋正面贴上《申报评审表》的封面,如多袋请在封面上标明:共X袋(第一袋)、(第二袋)等。

3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

社科处将组织列入省教育厅拟推荐申报公示名单的成果申报人,登录 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”上传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申报材料,其中上传的申报评审表申报者无须签字,纸质申报评审表签字即可

4、我校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2月22日。

校社科处联系人:江老师,22865051



Baidu
sogou